宣誓官常见问题解答(FAQ)
此文章的所有条规出自于2018年“宣誓官规则”。
宣示官是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根据1964年“事发法院令”第11条(第一章)及2018年“宣誓局规则”委任的人。
1. 宣誓官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宣誓规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宣誓官必须确保您理解声明/文档中的每个陈述,以及签署它的后果。如果您不理解,他们有责任阅读并向您解释声明/文件。
2. 宣誓官可以做什么?
一般上宣誓官可确认誓章以及法定声明。此外,宣誓官也可以认证/证明授权书
[第9条第1款]被委任为誓言专员的辩护人和律师的权力如下:-
(a) 应法律要求,在公职人员收取前接收已婚妇女的确认书;
(b) 接收保释金或保释金的确认书;
(c)可为以下宣誓:-
(i) 保释的理由;
(ii) 接管任何宣誓书或宣誓;
(iii) 接收并接管答复,请求,反对,免责声明,指控或任何一方的审查;
(iv) 在任何讯问或任何其他场合下对任何证人的检查或首席审讯;
(v) 宣誓的执行者和管理员;及
(vi) 牵涉于诉讼,事项或程序中的任何人,无论是在法庭里待决或将要被提起诉讼;及
(d) 接管和接纳法定声明。
3. 宣誓官能不能回溯宣誓文件的日期?
不行。宣誓官是不允许回溯任何已宣誓文件的日期。宣誓当天,出席者必须在宣誓官的面前签署文件,当文件签署好了,宣誓官必须把当天的日期输入在文件上;宣 誓官输入的日期与签署者的签名日期必须是相同的。
4. 宣誓官能拒绝提供宣誓服务吗?
根据“宣誓规则”第11条第2款第e项规定,当宣誓官有可信的原因怀疑出席者从事或参与骗局,诈骗,威胁或任何非法活动,宣誓官可拒绝提供宣誓/认证服务。
5. 在其签署者未出席的情况下,宣誓官能不能确认/宣誓在预先签署好的文件上?
根据“宣誓规则”第11条第2款规定, 宣誓官是不允许在其签署者未出席的情况下,确认/宣誓在预先签署好的文件上。其举止是严重违反宣誓官的职责。所以签署者必须得出席及在宣誓官面前签署其文件。
6. 宣誓官可以到医院,公司或住所来宣誓/确认文件吗?
根据“宣誓规则”第15条第1款第b项规定,通例则为宣誓官只允许执行其服务于其指定的公司地址。
根据“宣誓规则”第1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宣誓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获得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首席法官的事先批准,宣誓官则可执行其服务于不同的地点。
7. 我被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副本(CTC)。 宣誓官可以证明文件为原件的真实副本吗?
通函于2005年6月13日】不行。宣誓官无权将任何文件证明为原件的真实副本。
8. 宣誓官可以作为某人执行任何协议,信件或任何文件的见证人吗?
【通函于2015年11月3日】不行。宣誓官被禁止作为任何人执行任何协议,信件或任何文件的见证人, 除非以下法律允许:-
(i) 《1949年授权书法令》第3条(附表1)的表格1和2
(ii) 《1951年放债人法》第27(1)条下的放债协议
(iii) 《1967年租购法》第22条的担保协议
(iv) 《沙巴土地条例》(第68章)第97(1)条所指的备忘录和所有权
(v) 证书,根据1976年《法律职业法》第84(2)条
9. 宣誓官能不能确认任何不符合“1960年法定声明法”的法定声明吗?
【通函于2015年11月3日】不行。宣誓官禁止确认任何不符合“1960年法定声明法”规定格式的法定声明。该格式可以在“1960年法定声明法”附表中找到。
10. 当两个或多余两人在签署一个声明/文件,他们必须同时签名吗?
是。 所有签署声明/文件的人必须在宣誓官面前并同时在声明/文件上签字。
11. 在一份声明里能不能由一个人代表不同或更多的人?
不可以。宣誓官只有在所有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在声明/文件上签字后,方可在任何文件上加盖公章。
12. 儿童或精神障碍者可以宣誓吗?
可以,但是誓言专员必须确保孩子理解涉誓言的内容。孩子也必须在他/她的家人陪同。根据第11条第2款第e项规定,若誓言专员认为涉及誓言的内容不利于儿童的利益,宣誓官则可拒绝履行职责;精神障碍者可在其精神障碍不持续,头脑清晰与解涉及内容的情况下宣誓。
13. 失明/聋哑/文盲的人可以宣誓吗?
根据第11条第2款第b项规定,可以,但宣誓官必须确保被告人在阅读并解释文件的内容以及所附的证物后,可理解宣誓书的内容和性质。
14. 法定声明是否可以用两种不同墨水颜色的笔填充?
《2018年宣誓局规则》和《1969年法定声明法》(2016年修订)对此事保持中立。但是,建议使用单一墨水颜色和单一类型的笔来完成法定声明。这是为了防止任何人对法定声明的内容产生怀疑。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文件被确认的有效性将取决于机构或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15. 宣誓官能不能协助被告人草拟法定声明书,并向被告人收取额外费用?
不可以。宣誓官被禁止协助答辩人拟草任何文件。因此,对所述服务征收额外费用也是被禁止的。
16. 宣誓官的收费是多少?
【第17条和附表2】宣誓官的所有费用均已订明。 宣誓官不能收取超出规定费用的任何费用。
编号 |
文件类型
|
费用(RM)
|
1. |
原有誓章 |
一份10.00 |
2. |
附在原有誓章的陈列 |
一份 5.00 |
3. |
原有誓章(副本) |
一份5.00 |
4. |
附在原有誓章的陈列(副本) |
一份2.00 |
5. |
文件,确认书,承认书,契据或任何其他文书 |
一份10.00 |
6. |
文件,确认书,承认书,契据或任何其他文书(副本) |
一份5.00 |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澄清,法定声明书的费用为每份RM4.00。
17. 我必须携带什么若我需要宣誓官替我确认/宣誓?
除了您需要宣誓官确认的文件以外,请带上您的身份证原件。
18. 我需要预约吗?
是的。若您想得到宣誓官的服务,请先向我们预约。
您可以拨打+603 6205 3620 / +603 2856 0252,也可以给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askdonny@dwc.com.my / kathy@dwc.com.my
19. 请问宣誓官确认/宣誓我的文件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文档的类型和性质,通常大约需要五(5)分钟。